注册完香港公司之后,客户问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没业务,是不是就不用报税了?
The answer is:报税义务不因无业务而消失。 香港税务局会按财年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公司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新成立的公司首次报税期限通常在成立后 18 个月内,之后每年一次。
真正需要区分的,不是“要不要报”,而是“按什么口径报”。
实务中所谓零申报,通常对应的是公司处于不活动(dormant)状态。判断标准很严格,一般要求同时满足:
三条缺一不可。很多客户只满足第一条,账户里还有零星结息或年费扣划,就已经不符合条件了。
香港采用属地征税原则,只对源自香港的利润征收利得税。现行两级制下,法团首 200 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税率 8.25%,超出部分 16.5%(具体标准以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对有实际经营活动的公司,报税时需提交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审计报告的报税申请会被税务局直接驳回。
对确实不活动的公司,实践中通常仍由会计师出具不活动审计报告(或称休眠审计报告),用以支持公司的申报口径,而不是由公司自行提交一张零表。
不符合条件却做了零申报,性质上属于虚假申报,后果是多层的:
据行业消息,近年税务局对离岸收入豁免与零申报的核查趋严,声称收入来源于离岸的,需要提供完整的业务链条证明,材料不全的可能不予接纳。
报税口径与年审、银行账户审查、以及将来的撤销注册是联动的。撤销注册前需取得税务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如果历史年度的报税口径经不起复核,这一步会卡住。
所以零申报这件事,本质上是用今天的省事换明天的麻烦or用今天的规范换明天的顺畅之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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