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平台销售数据按季报送税务局,一边是多店铺防关联的运营刚需,跨境电商卖家正被夹在中间——进退两难。
“赛维2.0”——行业里也叫“境外采购、境外销售”模式
——就在这个夹缝里火了起来。
有人说它是店群卖家的“救命稻草”,有人说它实操成本高到根本跑不动。
今天这篇文章,不吹不黑,把赛维2.0的来龙去脉、架构逻辑、实操争议一次讲透。

先说背景。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15号公告,要求亚马逊等境外平台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境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收入数据。平台销售数据与税务申报数据首次实现大规模、精准比对。
问题来了。
赛维1.0模式下,店铺公司通常只做“壳”——资金归集到香港公司,境内店铺公司长期零申报或极低申报。以前信息不对称,税局看不到平台数据,这套逻辑勉强能跑。现在平台直接报送销售额,店铺公司却还在零申报——系统一比对,差异一目了然。
有卖家反映,部分地区税务局已经开始要求按实际经营的店铺主体申报纳税。
于是,“赛维2.0”应运而生。
核心思路就一句话:让店铺公司从“壳”变成“实”——独立确认收入、独立申报纳税,直接匹配平台报送的销售数据。
赛维2.0的核心逻辑是:境内出口公司负责集中采购和报关退税,通过香港公司转售,最终由境内店铺公司在境外完成销售并确认收入。
(一)货物流:从“国内直发”到“境外转售”
货物流总结:国内供应商 → 出口公司(0110出口)→ 香港公司 → 境内店铺公司(境外采购)→ 亚马逊FBA仓 → C端消费者
(二)资金流:不再归集香港,回到店铺公司
这是赛维2.0与1.0最大的资金流向差异。
C端消费者下单后,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PingPong、万里汇等),最终回到境内店铺公司的对公账户。
店铺公司收到钱后,需要:
扣除所有成本后的利润,留在店铺公司账户,在其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金流总结:C端消费者 → 亚马逊平台 → 第三方支付工具 → 境内店铺公司公户 →(支付)香港公司采购款 & 境外运营费用
(三)税务流:店铺公司从“零申报”到“独立纳税”
境内出口公司:0110报关出口,正常办理出口退税,就货物贸易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转售方,就转售价与采购价的差额利润,按香港利得税税率缴税——首200万港元8.25%,超出部分16.5%。
境内店铺公司(这是最核心的变化):

| 维度 | 赛维1.0 | 赛维2.0 |
|---|---|---|
| 店铺公司角色 | “壳公司”,不参与实际经营,零申报 | “做实”的经营主体,按实际销售额确认收入并申报纳税 |
| 香港公司角色 | 资金归集与中转枢纽 | 拥有完整货权的真实贸易主体 |
| 资金流向 | 资金归集至香港公司 | 资金回到境内店铺公司公户 |
| 纳税逻辑 | 集中申报、集中纳税 | 分散申报、分散纳税 |
| 数据匹配 | 平台数据与申报数据差异大,易触发预警 | 直接匹配平台报送数据,解决争议 |
听起来很完美?实操中,争议不小。
争议一:境外费用能不能税前抵扣?
亚马逊卖家的平台佣金、广告费、仓储费等海外费用占比可能高达50%。海外只有形式发票或支付账单,没有国内发票。
各地税局执行标准不统一。部分地区认可境外形式发票税前扣除,但部分地区要求广告费当年税前扣除限额为15%(超过部分可结转下一年)。同样是赛维2.0,在不同地方跑,成本可能差出一大截。
争议二:财务工作量爆炸
每个店铺公司都需要:
少量店铺尚可承受,几十上百家店铺时,财务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呈指数级上升。有卖家反映,管理成本可能数倍甚至数十倍攀升。
争议三:资金安全性
为规避平台关联封店,店铺公司一般由员工或亲属担任工商登记的股东。赛维2.0意味着资金最终需要回流到境内店铺公司的银行账户——老板能否接受这部分资金不在自己账户上?
这不是税务问题,是信任问题。
目前深圳正在推进9810店群归集试点——
一单报关、多店共享核销。多家店铺的货物由同一家公司统一报关出口,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抓取各店铺销售数据与报关单匹配核销。
但三个不确定性不容忽视:
赛维2.0的出现,本质上是平台数据透明化倒逼的结果。
这套模式通过将店铺公司“做实”,让每家公司独立确认收入、独立纳税,从根本上解决了平台数据与税务申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但它不是万能药。
有律师建议,赛维2.0仅建议用于当地税务机关对1.0模式没有容忍度的特殊情况。换句话说——能跑1.0就先跑1.0,实在跑不动了再考虑2.0。
如果你正在评估赛维2.0是否适合自己,建议先问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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