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要求
注册地址与代理要求
董事与股东要求
经济实质要求(ES Law)
开曼群岛公司有哪些主要类型?
1. 公司名称
提供1-3个备选英文名称。
2. 董事及股东资料
所有董事和股东(最终受益人)的清晰护照复印件、个人常住地址证明(如近3个月的水电费账单或银行账单)。若股东为法人,需提供其公司注册证书及章程。
3. 股权结构
详细的股东名单、持股比例及股份类别。
4. 注册资本
拟定公司的授权股本金额、股份类别及面值。
5. 经营范围
描述公司拟从事的业务性质,通常可写得比较宽泛。
6. 注册代理与地址
通常由我司作为持牌代理机构提供,无需客户另行准备。
Q&A常见问题
A: 不会。 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和股东名册不公开供公众查询,仅存放在注册代理处备案,享有高度的保密性。这是其与BVI等一些其他离岸地的重要区别之一。
A: 通常不需要。 开曼豁免公司除非在本地经营,否则无需向开曼政府提交审计报告或申报税务。但必须每年向注册处缴纳年费,并通过注册代理续期牌照。同时,需根据“经济实质法”申报相关情况。
A: 该法要求在当地从事九类“相关活动”(如银行业务、基金管理、知识产权业务等)的公司,必须在开曼群岛拥有充足的“经济实质”(如员工、办公场所、支出)。对于大多数用于控股或投资的中国客户而言,通常属于“纯控股实体”,只需满足简化的合规要求,影响有限。
A: 可以,但需以外商身份进行。 开曼公司属于外国法人,若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或设立子公司(WFOE),需遵守中国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备案手续。它常被用作返程投资或海外上市的控股平台。
A: 费用高于一般在岸公司。
主要成本包括:
1)首次注册费(含政府收费和代理服务费);
2)年度维护费(包括政府年费和注册代理年费)。费用根据公司股本规模和架构复杂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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