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7月,国家税务总局接连发布了两份与互联网平台及出口企业紧密相关的重要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
两份公告均自 2025年10月1日 起施行,对跨境电商行业带来重大影响。它们分别从 收入端(销售与申报) 和 成本端(退税与预缴) 切入,形成了对跨境电商全链条更严格的监管闭环。传统依赖“买单出口”“票据规避”的模式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合规挑战。

01 政策背景:监管趋严,跨境电商进入穿透式合规时代
近年来,跨境电商在中国外贸版图中的地位持续提升。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超过 2.6万亿元,同比增长 14.8%。
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部分企业存在 虚开发票、买单出口、资金回流不合规 等现象,给税收征管和国际信用带来隐患。此次15号与17号公告,正是监管部门落实“以数治税、穿透监管”的关键举措:
▪ 15号公告: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定期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收入、订单、佣金等涉税信息,实现对电商经营者经营规模的全景式掌握。
▪ 17号公告:进一步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制度,明确了代理出口、受托出口、生产销售出口企业在出口环节的纳税申报与退税要求,规范了出口环节的税收管理。
换句话说,跨境电商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都将在政策执行后被穿透式核查,行业正式进入 “强监管+高透明” 的新阶段。

02 15号公告要点:平台经营者申报义务升级
15号公告的核心在于——平台企业需报送平台内商家的经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 收入信息:包括交易额、佣金、平台补贴、广告推广费用等。
▪ 订单数量:包括成交单量、退货单量、跨境订单占比等。
▪ 从业者身份信息:如企业/个体工商户身份、纳税识别号等。
这意味着,以往依赖平台做“信息隐藏”的中小跨境卖家,将逐步失去“监管盲区”。
影响分析:
▪ 小卖家压力增加:过去依赖“个人收款”“代收代付”的方式难以持续。
▪ 大卖家合规成本提升:需提前做好收入真实性核对、纳税申报一致性。
▪ 平台责任更重:头部电商平台(如阿里国际站、京东全球售、SHEIN等)必须承担“涉税信息报送人”角色。

03 17号公告要点:出口环节预缴与退税更精细化
17号公告主要针对出口链条中的企业所得税和退税问题,明确了三类企业的义务:
▪ 代理出口企业:需如实申报代理出口业务,禁止虚开或买单代报。
▪ 受托出口企业:需提供完整的委托协议、出口合同、外汇收支证明,确保退税申报合规。
▪ 生产销售出口企业:应根据实际生产、销售及收汇情况如实申报,强化了发票、收汇、退税三者间的一致性。
影响分析:
▪ 出口退税周期可能拉长,企业需加强 票据管理+资金流对接。
▪ 买单出口模式几乎被堵死,企业必须通过合规出口模式申报。
▪ 对于采用“海外仓+B2B2C”模式的跨境卖家,需格外关注收汇时间与退税匹配问题。

04 新政下跨境电商四大合规模式解析
在15号与17号公告叠加监管下,跨境电商需重新梳理业务路径。以下四种模式是当前常见且较为合规的选择。
● 1. 1039市场采购贸易模式
适用范围:中小型跨境电商,单票货值 ≤15万美元。
Features:
▪ 在国家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并出口
▪ 出口免征增值税,对进项发票需求低
▪ 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结算,支持多主体收汇
优势:简化报关手续、灵活结算。
劣势:受限于指定市场,货值规模有限,不适合大卖家。
● 2. 9610跨境电商小包出口模式
适用范围:直邮B2C跨境电商。
政策优惠:
▪ 单票货值 ≤5000元,可“清单核放、汇总统计”通关
▪ 跨境电商综试区企业可享受无票免税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4%)
优势:链路短、时效快、成本低,灵活性强。
劣势:适合小额高频订单,不适合大规模出口。
● 3. 9810出口海外仓模式
适用范围:B2B2C模式,适合布局海外仓的中大型卖家。

Features:
▪ “单未下,货先行”,先出口到海外仓,再二次分发
▪ 提升物流时效,降低破损率
风险点:
▪ 出口与收汇时间错位,退税手续更复杂
▪ 企业需加强海外仓数据与国内报关、退税系统的匹配
● 4. 0110一般贸易模式(香港公司直采+服务公司)
适用范围:大卖家、品牌出海商家。
操作流程:
▪ 境内公司出口至香港公司(一般贸易报关)
▪ 香港公司作为境外主体进行资金收付与店铺运营
Advantage:
▪ 符合传统出口退税政策,架构清晰
▪ 香港公司具备低税率、无外汇管制、便利资金调度等优势
▪ 有助于提升企业国际化、合规化程度

05 跨境电商合规建议
▪ 提前对接财税团队:在政策落地前,梳理供应链发票、出口退税与收汇流程,避免数据不一致导致被稽查。
▪ 灵活选择出口模式:小卖家可选择1039或9610模式,大卖家应考虑9810海外仓或0110香港架构。
▪ 提升合规成本预算:政策执行后,跨境电商将不再依赖“擦边操作”,企业需为财税合规、境外公司架构增加预算。
▪ 借助数字化工具:利用ERP、跨境财税SaaS平台,实现订单-收款-发票-退税的全链路对账。
06 结语
2025年第15号与17号公告的出台,标志着跨境电商行业正式告别“灰色生存”,迈向 透明化、合规化、国际化 的新阶段。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能够快速完成模式切换、加强财税管理的企业,将在新一轮行业洗牌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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