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要求合资格申请人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很多申请人默认这3000万都可以在股票、债券、基金等获许金融资产中自由组合,实际上并非如此。
按计划规定,3000万港元中有300万港元须投放在”投资组合”,该组合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成立及管理,主要投向有利于香港长远发展的项目,以创新科技等领域为重点。
剩余部分才可在获许金融资产以及计入总额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地产物业中自由组合。也就是说,可自主配置的空间与必须投入的部分,在规则上是分开的。
港投公司已就”投资组合”公布具体运作细则。据其公布,随着个案审批及资金陆续到位,投资组合将在相应时期启动投资。
运作安排的核心方向是:充分发挥投资组合为香港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带来的作用,联乘跨领域持份者,加速挖掘及部署前沿增长点。首批配置资金的运作安排已对外说明。
对申请人而言,需要理解的关键点是:这部分资金的投向由港投公司决定,申请人不作具体投资决策,但需要通过委聘的金融中介机构完成相关安排,并在获许投资资产报表上准确记录购买日期与投资金额。
具体运作细则与时间表以港投公司及投资推广署官方公布为准,签证与逗留安排以香港入境事务处官方公布为准。
与投资组合同样重要的是投资渠道的合规要求收紧。按投资推广署就投资规定常见问题的更新:
所有于2026年11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净资产审查申请,申请人以非指定账户购入的金融资产,将不符合投资规定审查的投资规定要求。 换言之,由非指定账户转移至指定账户的金融资产将不再获接纳;可被计算入已承诺投资的金融资产,必须通过指定账户进行交易。
这项规则的含义是:以往”先在普通账户买好合资格金融产品、再转入指定账户”的做法,在2026年11月1日或之后提交净资产审查申请的情形下将不再有效。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在账户内直接买入才算有效投资。
监管的考量在于,转仓并不产生新的投资,只是资金换了存放位置;而投资承诺的核心是要求资金真正流入香港。
对仍在过渡期的申请人而言,提交时点直接决定适用哪套规则,规划时需要把时间因素纳入考量。
由于300万投资组合与2700万自主配置的处理逻辑不同,建议按以下顺序安排:
控股公司条件的放宽。按已公布的新措施,自2026年3月1日起,容许使用成立少于六个月的合资格私人控股公司作出投资规定审查申请,不设最少成立期。这为通过私人控股公司持有资产的申请人提供了更大灵活性。
禁止类资产要避开。房地产相关资产中的部分形式、非许可类保险产品、虚拟资产如加密货币与NFT、杠杆类金融衍生品、非上市公司的非指定类别股权等,均不属于可计入的获许投资资产。非持牌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同样不可纳入。
任何机构均不承诺审批结果,计划规则以投资推广署及香港入境事务处官方公布为准。
企财盈可协助申请人把握提交时点、协调指定账户开立与资产配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