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正式施行。
很多跨境卖家以为这部法规离自己很远——”我又不是大企业,投资额也不大,和我有什么关系?”
837号令第二条说得很清楚:“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境内居民个人,以资金、资产、股权、担保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境外公司控制权、经营权、资产所有权……港澳台地区投资参照执行。”
这6个字——”港澳台参照执行”——意味着,拥有香港公司的境内卖家,同样纳入本轮监管体系。
过去,部分卖家认为香港公司注册门槛低、管理宽松,是绕开ODI备案的灰色通道——只需以个人名义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就能完成跨境资金流转和平台收款。
837号令的出台,从两个维度封堵了这种认知:
第一:法律位阶升格
过去对境外投资的监管依赖的是商务部、发改委等多部门的规章,标准不统一,执行弹性大。837号令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法律位阶高于部门规章,穿透力度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第二:港澳台不再是例外
明文写入”参照执行”,意味着通过香港公司间接持有境外资产、收取跨境收入的境内居民个人,须按照与内地企业对外投资相同的口径接受核查。
① 个人名义注册香港公司、未做ODI备案
这是存量最大的一类。境内个人直接持股香港公司,公司在海外平台(亚马逊/TikTok/Shopify等)收款,款项留存境外或以地下渠道汇回——全链路都处于监管盲区。837号令生效后,税务稽查和外汇核查对这类主体优先关注。
②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不符
注册时填”顾问/咨询/贸易”,实际做的是跨境电商收款、外贸结算,甚至作为资金中转层。这类”壳”或”通道型”香港公司,在837号令的”实质审查”逻辑下,很难通过合规自查。
③ 代持架构、多层嵌套未完成信息申报
由他人代持香港公司股权、或通过BVI/开曼等多层离岸结构间接控制境外资产,且未向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申报的,属于837号令明令需要整改的情形。
837号令配套了更强的数据联动机制:
| 信息来源 | 核查内容 |
| CRS跨国金融账户互换 | 香港银行账户余额、交易记录定期推送至内地税务局 |
| 跨境电商平台数据 | 国务院810号令要求境内平台向税务部门推送卖家收款数据 |
| 外汇申报系统 | 跨境汇款超限额自动触发审查,账实不符面临核查 |
| 工商信息穿透 | 香港公司注册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可被调取 |
这些系统的联动,意味着”默默做账、境外留款”越来越难以做到真正不被发现。
有问题欢迎联系:手机:18676749275 | 微信:qcygscszk

整改窗口期比你想象的短。 以下是分情况的处理路径:
| 现状 | 建议操作 |
| 个人持股香港公司,无ODI备案 | 补办37号文外汇登记 + 评估是否需要ODI备案 |
| 香港公司有实质运营(人员、地址、业务) | 补充经济实质证明材料,做好CoR税收居民证明准备 |
| 纯壳公司无业务实质 | 评估注销或结构重组,保留可被查证的业务证据 |
| 代持架构 | 立即清理,恢复真实股权结构,补充申报信息 |
企财盈团队自837号令发布以来,持续跟踪政策执行细则,已为多家跨境卖家完成:
✔ ODI备案:境内居民个人/企业出境投资,合规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 37号文外汇登记:个人持有境外资产的法定登记途径
✔ 香港公司经济实质评估:检查现有香港主体是否符合实质运营要求
✔ CRS应对规划:梳理境外账户结构,降低被动合规风险
✔ 双主体架构搭建:协助重建合规的内地+香港两层运营结构
837号令已经施行,观望的代价是越来越高。扫码加微信,企财盈顾问为你做一次免费架构合规诊断:
📱 有问题欢迎联系:手机:18676749275 | 微信:qcygscszk

企财盈集团成立于2015年,总部位于深圳,是国内领先的企业服务与财税合规服务商。
集团深度布局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核心业务涵盖: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税务合规、海外公司注册(香港/美国/新加坡/墨西哥等)、跨境架构搭建、境外投资备案(ODI)、海外税务筹划、银行开户对接及身份规划。
成立十年来,企财盈已累计服务超万家企业客户,在香港及海外公司架构设计、跨境财税合规、企业账务管理等关键环节积累了扎实的实操经验。集团拥有一支资深财税顾问团队,紧密跟踪国内外税制变革与监管政策走向,为客户提供从架构规划到落地执行的一站式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