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力 企 业 出 海 在 境 外 的 崛 起, 推 动 供 应 链 改 变 企 业
为衔接《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施行,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1号),税务总局同期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2026年第5号)。本文提炼出口企业最需要关注的适用范围、收汇期限与申报时点变化。
2026-09-18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以委托方式出口货物的应当办理委托代理出口手续,由委托方申报退(免)税,未办理的由发货人申报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则要求代理出口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信息。本文说明两套要求如何叠加与合规动作。
2026-09-18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以及向贷款方支付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第二十条则把交际应酬消费归入个人消费。本文梳理这两类支出的抵扣边界与企业常见的核算误区。
202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