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力 企 业 出 海 在 境 外 的 崛 起, 推 动 供 应 链 改 变 企 业
为衔接《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施行,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1号),税务总局同期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2026年第5号)。本文提炼出口企业最需要关注的适用范围、收汇期限与申报时点变化。
2026-09-18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以委托方式出口货物的应当办理委托代理出口手续,由委托方申报退(免)税,未办理的由发货人申报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则要求代理出口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信息。本文说明两套要求如何叠加与合规动作。
2026-09-18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以及向贷款方支付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第二十条则把交际应酬消费归入个人消费。本文梳理这两类支出的抵扣边界与企业常见的核算误区。
2026-09-18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等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长期资产,确立了以原值500万元为分界的差异化处理规则。本文说明500万元以下如何全额抵扣、超过500万元如何逐年调整,以及企业需要注意的台账与备查要求。
2026-09-18
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施行后,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的保存期由5年延长至10年,且单证由纳税人自行存放保管、不得擅自损毁。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对出口业务的检查与追溯窗口整整翻倍。本文拆解哪些单证必须留存、10年期限从哪一天起算、以及单证不合规会触发的后果。
202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