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6号公告落地:增值税申报表哪些栏次改了,填错会被提醒吗
发布时间:2026-10-13

一、公告的核心思路:表不动,口径变

为落实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2026 年第 6 号公告,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作出调整。

最省心的一点是表样不变。 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主表及附列资料、预缴表及附列资料均沿用原表,只是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发生变化。这意味着报税软件改动最小,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学习整套表。

但口径变了,填法就得跟着变。沿用旧习惯直接填,是本期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二、劳务并入服务,一般纳税人这样填

增值税法将劳务并入服务范畴。相应地,一般纳税人主表中原先针对劳务的相关栏次,填报口径扩展至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对制造业与服务业混合经营的企业,这一条影响最直接:过去分属不同栏次的收入,现在要按新口径归位。建议在申报前先把收入按应税交易类型重新分类,再对照栏次说明填报。

三、销售额定义变了,差额扣除范围跟着调

销售额定义的调整,直接影响了差额扣除项目的填报范围。原口径下可以差额扣除的部分项目,在新口径下需要重新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实务建议: 对涉及差额征税的业务(如部分旅游、建筑、劳务派遣等),本期申报前先确认该业务的差额扣除依据是否仍然有效,不要凭去年的填报习惯直接照抄。

四、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栏次换了填法

这一条是小规模纳税人最容易填错的地方。

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主表中原用于填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和税额相关栏次,调整为填报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

配合 2026 年第 10 号公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应税交易,依照 3% 征收率减按 1% 征收。

同时要注意:原适用 5% 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应按规定填报在小规模纳税人主表 3% 应税交易的有关栏次;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等需冲减新政生效前业务收入的,填报在 5% 应税交易的有关栏次。

五、申报系统会主动提醒你填错

为了减少错误申报,申报系统增设了明细弹窗辅助功能:填报其他类进项税额或进项税额转出时,系统会弹出明细选项引导填报。

针对政策变化易错点,系统还设置了智能提醒。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为 3%,若纳税人填报原 5% 征收率栏次,系统会自动弹窗提醒相关政策已调整,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判别。

系统提醒只是辅助,最终判别责任仍在纳税人。 弹窗出现时不要直接关掉,先看清楚提示内容。

六、下一步该做什么

本期申报前,把收入按新的应税交易类型重分类,重点核对差额扣除项目与小规模起征点栏次;申报时留意系统弹窗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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