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六大财税新政落地:增值税进项抵扣6绿4红,外籍股息红利免税废止,电池消费税开征
发布时间:2026-09-08

2026年9月1日注定被中国财税从业者铭记。这一天,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手推出至少六项重大财税政策同步生效,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二分法”全新判定,到锂电池、无汞原电池等电池消费税的开征,再到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分配股息红利免税政策的彻底废止,每一项都直指过去多年积累的税收征管盲区与筹划套利空间。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在9月1日上午紧急召集理事单位研讨新政落地影响,与会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一致认为——这是自2016年营改增、2019年增值税深化改革之后,单日政策密度最高、对企业财务核算冲击最大的一次集体调整。任何一家在过去几个月没有专门安排财税学习的财务负责人,都极有可能在9月15日申报截止前出现申报错误。

本次新政的核心关键词是”堵塞漏洞+精准激励”。一方面,对长期被滥用或被异化的税收优惠进行清理,包括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跨境关联方之间无对价资金往来的增值税处理、电池行业的环保负外部性等;另一方面,对真正属于产业激励、不易引发套利的方向继续给予精准支持,例如公益性捐赠支出、合同违约赔偿金、非挂钩财政补贴等6类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新规下明确可以全额抵扣。理解这一”6绿4红”的双向调整,是把握本次新政的关键起点,也是9月15日申报截止前企业能否顺利过渡的核心知识点。

企财盈集团提供六大新政落地全流程辅导服务,包括进项税额抵扣合规性复核、电池消费税分类开票系统重塑、外籍个人分红个税扣缴申报、自然人代扣代缴资料留存体系搭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资格预审、9月15日全税种申报决战通关。企财盈是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理事单位,400人专业团队中包括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关务师,18000+企业客户的实操经验沉淀为成熟的落地方法论。咨询电话:18676749275,添加微信:Qicaiyingjit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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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政一:增值税非应税交易进项抵扣”6绿4红”新规(2026年第25号公告)

本次新政最复杂的当属增值税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抵扣判定。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5号公告彻底终结了”无销项不抵扣”的旧规则,建立了基于交易实质的”二分法”判定逻辑。旧规则下,企业发生非应税交易(即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没有销项税额对应的支出)时,对应负担的进项税额必须做转出处理,这一规则在实操中导致大量企业”为转而转”或”该转未转”,财务核算与税务申报长期处于不准确状态。25号公告引入”二分法”后,将所有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可抵扣的6类(绿灯)和不可抵扣的4类(红灯),企业按交易类型逐笔判定,不再一刀切。

6类可抵扣的”绿灯”情形包括:第一,保险赔付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例如企业收到的财产保险理赔款对应的采购支出进项可以保留抵扣;第二,无偿提供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例如企业向关联方提供无偿技术指导,但对应的人力成本、办公费用对应的进项可以保留抵扣;第三,与销售量、销售额无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对应的进项,例如政府以环保改造补贴、设备投入补贴名义拨付的资金,对应的设备采购进项可以保留抵扣;第四,合同违约赔偿金收入对应的进项,例如企业作为违约方支付的赔偿金所对应的支出进项可以保留抵扣;第五,公益性捐赠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例如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进项可以保留抵扣;第六,其他非应税收入对应的合理进项税额。

4类不可抵扣的”红灯”情形则更具杀伤力:第一,股权转让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这一规定堵死了过去通过股权转让”搭便车”抵扣进项的灰色路径;第二,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对应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第三,免征增值税的民生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例如养老服务、托儿服务、残疾人服务等免征项目对应的采购进项不能再抵扣;第四,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包括建筑业老项目、清包工工程等。某深圳建筑企业9月初申报时仍按旧规则保留1000万元进项未转出,按25号公告判定后需立即转出,造成9月应纳税额骤增300万元。企财盈集团在9月1日新政生效首日即启动客户全量进项台账复核,已为多家企业挽回数百万至数千万的潜在转出风险。

二、新政二:电池消费税新规(2026年第20号公告)

9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20号公告,宣布对部分电池开征消费税,这是消费税立法以来首次专门针对电池产品的精准调控。新规的实施分两阶段: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为第一阶段,对无汞原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镍氢电池、全钒液流电池五类电池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起进入第二阶段,税率提升至4%。与此同时,新规明确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三类新型电池在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实行全额免征消费税。这一差异化安排体现出政策对”传统电池”与”环保创新电池”的双向调控意图。

对电池生产企业和下游采购企业而言,本次新规带来三项落地挑战。第一,分类开票。同一电池企业如果同时生产无汞原电池和锂电池,必须在销售发票上明确区分产品类型,对应不同的税率。开票系统的商品编码库需要在9月1日前完成升级,企财盈集团建议企业立即与开票服务商对接,确保新增”电池消费税分类编码”能够正常调用。第二,分别核算。生产、流通企业必须按产品类型分别建立进销存台账,分别核算销售额、消费税额、抵减项、消费税已纳税额。混账核算将导致税务机关按不利税率从高执行,相当于把免税的固态电池也按4%征税。第三,库存商品去化处理。9月1日前已库存且已缴纳消费税(针对历史上特殊电池曾征收的情形)的库存商品,可以在9月1日后申请消费税退税或抵减。深圳某储能电池企业9月初按新规开票,但因为库存商品未及时办理分类核算,导致9月纳税申报时全品类按4%从高计征,多缴税款230万元。

新规的核心意图是抑制污染性电池的产能扩张,加速新型电池的产业升级。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作为下一代储能技术代表,享受全额免征政策至2028年底,对应的是动力电池、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产业升级机遇。深圳储能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应当把握这一政策窗口,加快用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替代传统锂离子电池,既享受消费税全免,又提升产品环保溢价。企财盈集团提供电池消费税分类合规辅导、库存商品去化退税申请、产线工艺优化建议,已与多家头部电池企业建立合作。

三、新政三: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废止(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废止)

9月1日起,另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政落地——财税字〔1994〕20号文件第二条第八项正式废止。这意味着,过去三十多年里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所有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华侨、外籍自然人股东)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统一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并在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这一调整对存量外商投资企业、外籍股东架构的境外控股公司、VIE红筹架构中的境外信托受益人都构成直接影响。某深圳外商投资电子企业(外资股东持股35%,2025年度分红1500万元),过去按照旧政策分红免税,2026年9月起,仅这一笔分红就需要扣缴300万元个税,对企业现金流造成实质性挤压。更复杂的情况出现在红筹架构中——许多通过BVI、开曼、香港公司间接控股中国境内运营实体的境外控股公司,其背后的最终受益人是外籍个人,过去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分红免税 +境外控股公司保留收入”的链式免税安排,9月1日起被彻底打破。需要重新评估境外控股公司的商业实质、人员配置、办公场所、决策机制,避免被穿透认定为”无实质壳公司”。

外籍股东的另一类筹划路径也被堵死。过去部分内资企业通过股权重组,将自身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身份,再向原股东以外籍个人身份大规模分红,从而套享免税优惠。本次新政废止后,这一筹划路径完全失效,已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内资老股东将面临巨额分红套现成本。某东莞制造企业2025年通过增资引入海外股东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9月1日后该海外股东要分红1200万元,需要先扣缴240万元个税,资金成本不再具备套利空间。

扣缴义务的执行时间是9月1日起的所有股息红利分配行为,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在与外籍股东签订分红决议时即启动扣缴计算,并在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留存期限不少于10年,包括董事会分红决议、外籍股东身份证明、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凭证、银行支付凭证等。企财盈集团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籍股东分红个税全流程扣缴申报辅导,包括外籍个人税务身份认定、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申请、香港 / 美国 / 新加坡等地区税务居民的抵免优化、扣缴申报系统配置。企财盈自营会计师事务所持有香港AFRC认证与Global Vendor CPA牌照,能够为涉及境外控股架构的客户实现境内外税务安排一体化。咨询电话:18676749275,添加微信:Qicaiyingjit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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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政四:自然人增值税代扣代缴新规(2026年第19号/28号公告)

9月1日起施行的另一项重要新政,是自然人增值税代扣代缴规则的统一化。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9号公告与第28号公告同时发布,明确境内单位在采购境外自然人提供的咨询、设计、技术、劳务等服务时,必须作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增值税,并按全国统一申报表单、统一填报口径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资料留存期限不少于10年,包括采购合同、付款凭证、服务成果、境外自然人身份证明、完税证明(如有)、支付路径说明等。

这一新规对深圳跨境电商行业的影响尤为直接。过去许多独立站卖家、品牌出海企业、游戏出海企业,在境外采购海外网红营销、海外设计工作室、海外独立游戏策划、海外咨询服务时,通常通过PayPal、Payoneer、个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忽视了中国境内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的法定责任。新规生效后,这些采购行为都必须重新梳理,第一步判定境外自然人是否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通常需要在境内提供服务或构成境内消费),如果构成则必须扣缴;第二步按3%征收率代扣增值税(小额零星自然人劳务可适用起征点),按支付金额的3%扣缴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9号公告与28号公告的同步发布,意味着对境外自然人劳务采购的征管已经从过去的”非强制”走向”强监管”。深圳南山一家品牌出海企业,过去三年累计向海外独立设计师支付500万元,原以为走PayPal个人账户可以规避扣缴义务,新规生效后被认定为应扣未扣,需要补缴增值税15万元并处0.5倍罚款7.5万元,合计22.5万元。企财盈集团提供境外自然人劳务采购合规体检服务,对客户过去三年的海外营销支出、技术服务支出、设计支出进行回溯清理,建立扣缴申报体系,并协助与历史供应商签订补充合规协议。

五、新政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化(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

9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同步优化,整体方向是”产业鼓励行为继续减半,违规闲置行为取消减免”。具体而言,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享受减半征收优惠,但闲置土地、违规占地(包括未批先用、批少用多、未按批准用途使用等情形)取消减免资格,必须按全额征税。21号公告同时明确了”先税后申请”的新流程——企业必须先足额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款入库后才进入退税流程,旧规下的”先申请后缴税”流程正式废止。

这一调整对深圳产业地产、工业园区、跨境物流园区的影响直接。许多深圳的跨境物流园区、跨境电商产业园,过去按”仓储物流企业”身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但实际操作中部分园区存在违规改变土地用途、超期未开发等情形。21号公告落地后,税务机关将全面清理违规减免,违规占地不仅取消减免,还可能面临耕地占用税倒追征收。深圳某跨境物流园因将物流仓储用地违规改建为电商仓库,被取消2024年至2026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资格,需补缴税款合计680万元。

小微企业的认定仍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执行,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三项指标综合判定。专精特新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定文件。仓储物流企业的认定需要提供经营范围、行业代码、仓储物流服务收入占比等佐证材料。企财盈集团提供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资格预审服务,对客户的行业认定、土地合规、申报流程进行前置辅导,已为深圳多家跨境物流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微企业成功办理减半征收备案。

六、新政六:9月15日纳税申报截止——国庆假期前无延期

与上述五项新政同步落地的是9月15日的纳税申报截止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度纳税申报日历,9月15日是第三季度增值税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消费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教育费附加申报、地方教育附加申报、印花税申报、工会经费申报等全税种申报的法定截止日。一旦错过9月15日,将面临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罚款(应纳税额50%至5倍)、纳税信用等级扣分等复合后果。更关键的是,9月15日之后紧接中秋假期与国庆假期,主管税务机关不再接受逾期申报的延期申请(除不可抗力等法定情形外)。

本次9月申报的特殊之处在于,6项新政集中落地带来的申报口径变化远超往年同期。例如,自然人代扣代缴新规下9月发生的境外自然人劳务采购需要在10月申报期内补扣补缴,9月当期如何处理需要按公告细则执行;电池消费税开征需要在9月申报表新增”电池消费税”附表,企业首次申报的字段校验、报送路径、勾稽关系都需重新配置;外籍个人分红个税扣缴如果发生于9月1日之前,仍按旧政策免税,但申报表仍需按免税处理;9月1日之后的分红,则需要在10月15日申报期内申报。

面对全税种申报的复杂局面,企业需要在本周内完成四项准备:第一,调取六大新政的官方公告原文与官方解读,确保财务团队掌握新规核心;第二,全量复核9月当期业务,逐项判定新政影响;第三,提前导出并校验各类申报表的数据勾稽关系;第四,准备好银行账户税款资金,避免9月15日系统拥堵导致扣款失败。企财盈集团作为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已经为多家客户完成9月申报预演,提前识别申报风险,按行业划分制定申报模板,确保9月15日平稳完成全税种申报。

六大新政的集中落地,既是中国税制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企业财税合规体系升级的关键节点。企财盈集团提供9月全税种申报决战服务、自然人代扣代缴合规体系搭建、外籍股东分红个税扣缴申报、电池消费税分类开票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预审、增值税进项抵扣合规性复核,已为18000+企业客户提供服务,400人专业团队覆盖香港AFRC认证与Global Vendor CPA牌照,跨境电商财税合规、转让人定价同期资料、CRS申报、税务筹划、离岸架构设计、ODI备案、查账征收过渡、境外凭证合法化、四流合一、税务咨询等场景成熟落地。咨询电话:18676749275,添加微信:Qicaiyingjit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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