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一年后的真实数据:口径已经打通
2026年7月28日,税务总局在国新办发布会披露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2025年6月20日公布施行)实施一周年的情况:
- 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已按规定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 2026年一季度报送平台9692家,较2025年10月首次报送增长39%;
- 一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向上游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48%.;
- 自行申报收入大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商户占比提升26个百分点.;
- 申报缴税商户数较《规定》实施前增长37%(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荣海楼披露)。
这些数字的含义很直白:收入已经在税务局的系统里了,而且比对是自动的。过去靠”平台不报、我也不说”维系的模糊空间,2026年基本消失。
报送节奏与义务主体:谁该报、什么时候报
按现行做法,平台报送已实现常态化:
- 按季报送——2026年一季度70%以上平台在4月20日前完成报送,二季度在7月20日前已完成八成;
- 义务主体是平台——平台报送的是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与收入信息,经营者自身并无报送义务.;
- 这意味着商家无法通过”不申报”来规避比对,只能靠如实申报让数据对得上。
风险点:三类最容易触发比对差异的情形
结合实务,平台报送数据与商户申报数据出现差异,通常集中在三类:
- 跨平台经营:同一主体在多个平台开店,各平台分别报送,但企业只按其中一部分申报,合计收入被低估;
- 收入确认时点差:平台按交易完成时间统计,企业按开票或收款时间申报,跨期差异在季度间被放大;
- 主体混用:用个人账号收款、用公司主体申报,或反过来,导致报送的身份信息与申报主体不一致。
处理原则:不要等到风险提示推送才动手。建议每季度申报前,先从各平台后台导出收入明细,与账面收入、申报收入做三方核对,差异要有书面说明与凭证支撑。
平台从业人员的个税:劳务报酬改按累计预扣法
2026年多地税务答复确认,平台从业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改按Cumulative Withholding Method预扣预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 累计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 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 × 连续月份数确定;
- be applicable3%—45%的预扣率表The
这一变化对收入波动大的灵活就业者影响明显——前期预扣可能更少,但年终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要多退少补,不要只看月度到手金额就以为税负降低了。
另外,2026年6月2日天津市税务局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的社保费,可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扣除,操作路径为【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专项扣除】。
汇算清缴:别忘了还有”免于办理”的通道
现行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规定: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但要注意两个前提——这是”补税”口径下的豁免,如果存在多缴税款需要退税,仍应主动办理汇算,否则等于放弃退税款。
商家与个人:两份行动清单
商家/企业侧:
- 建立平台收入台账,按平台、按季度归集;
- 核对报送身份信息与实际申报主体是否一致;
- 补齐向上游采购的发票链条——这也是一季度发票金额增长48%的直接原因;
- 跨境或多平台业务提前做税务架构梳理,避免同一笔收入被重复计算或被漏报。
平台从业者侧:
- 留存各平台的收入与扣缴凭证;
- 每年3—6月主动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自行缴纳的社保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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