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 11 日,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在回应会否为人才计划设立输入上限时表示:本港人才计划大致分为以工作为本、以及符合高薪或高学历(全球百强)资格两类;无论是哪种计划,人才要续签,都需要已有一份工作,或已经创业,同时符合政府要求。
他指出:所以不用设立上限的原因是,如果他能续签成功,这意味着他能在香港找到“落脚点”,一定对香港经济有所贡献,他才能成功获得续签。
这段话的信息量很大:香港的人才政策,重心已经从“引进来”转向“留得住、用得上”。
从各人才计划的实际续签安排看,审查通常围绕三个维度:
一、在港是否有实质工作或业务。 受雇的,需要有真实的雇佣关系、合理的薪酬水平、与学历或经验匹配的岗位;创业的,需要有实际运营的公司、办公场所、雇员与业务流水。
二、与香港的连系程度。 是否在港居住、是否有本地银行账户、子女是否在港就读、是否参与本地专业或社区活动等,都会作为辅助参考。
三、是否遵守逗留条件。 包括无不良记录、按时办理手续、未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以高才通为例,若续签时应课税收入达 200 万港元或以上,且已根据高才通计划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 2 年,可提出「顶尖人才」类别续签,一次性获批 6 年逗留期限。
这个安排的实际价值在于:只需续签一次,即可满足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所需的七年通常居住要求,大幅减少了中途反复续签的不确定性。
类似的顶尖人才安排在其他以工作为本的计划中也有适用,具体条件与年期以香港入境事务处官方公布为准。
从实务观察,问题通常出在三类情况:
情况一:把首次获批当成终点。 拿到签证后没有立即规划在港的工作或业务,等到续签前几个月才临时找挂靠,时间上来不及形成可核验的记录。
情况二:创业的“壳公司”不被认可。 注册了一家香港公司但没有实际办公、没有雇员、没有流水,很难支撑“已经创业”的主张。空壳公司反而会成为负面因素。
情况三:收入或流水与申报不符。 受雇薪酬明显低于市场水平、或公司收入与个人贡献无法对应,都可能被要求补充说明。
在港工作或创业,会牵出一系列配套义务:雇主报税表、强积金供款、公司做账审计与利得税申报、商业登记证续期。这些记录既是义务,也是续签时最有力的证据。
很多申请人把身份规划与税务、公司合规割裂处理,结果续签时拿不出连贯的材料。身份规划本质上是一条完整的合规链条,不是一张签证。
以香港入境事务处官方公布为准,任何机构均不会对审批结果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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