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核定通过了,增值税会不会被追缴?买单出口卖家注意了!
发布时间:2026-07-24

最近好几个卖家来找我,情况出奇地一致。

“我去年Q3、Q4的所得税已经核定交掉了,税局也认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我问他们:“你的货是怎么出去的?”

沉默三秒,然后说:“……买单。”

这是个非常典型的场景,也是目前行业里最容易被忽视的隐患。今天把这件事彻底讲清楚。

一、所得税核定,不代表事情结束了

很多老板的逻辑是这样的:公司有销售收入 → 申报了所得税 → 税局核定通过了 → 完事了

但现实是,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两条线,各查各的。

税局看你的所得税申报,核定的是利润层面的税负。而增值税看的是销项和进项的匹配关系,两者审查的逻辑完全不同。你所得税核定了,不代表增值税那关就过了。

二、买单出口,在增值税层面有个死结

买单出口的核心问题,拆开来看是三个:

第一,你没有用自己公司的抬头报关,海关那边没有任何你的出口记录。

第二,你没有采购发票,没有进项可以抵扣

第三,你的公司账上只有销售收入,却没有对应的出口报关数据。

这在税局眼里看起来是什么?

就是一个正常的内贸公司。有销售收入,但没有采购成本发票,也没有出口记录。

结果就是:全部销售收入按内销处理,全额缴纳增值税。

三、算一笔账,你就清楚了

假设你一个店铺公司,2025年做了500万销售额:

如果按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增值税是5万。

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按13%税率,增值税是65万。

这还没算附加税和滞纳金。

而且因为走的是买单出口,你没有任何出口退税可以拿。这65万就是纯纯的额外成本。

四、追征期的问题,比你以为的更麻烦

很多老板觉得,以前的事翻篇了。

但根据税收征管法,如果是纳税人自己计算错误,3年内可以追征。如果是偷税、骗税情形,追征期不受时间限制。

买单出口加上不申报增值税,很容易被认定为偷税。这意味着,几年前的账都可能被翻出来。

五、税务和海关的信息已经打通了

以前,税局查不到你的报关数据,海关也看不到你的纳税情况。

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的信息共享机制已经全面落地。具体来说就是:你的公司有没有出口记录,海关一查就知道你的公司申报了收入,但没有任何出口数据,系统会自动预警当你的报关抬头公司和你的店铺公司完全对不上时,这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异常信号。

六、现在到底能做什么

历史买单已经发生了,补报关单不现实。但也不是只能干等着被追缴。目前来看,比较可行的思路有两个(具体方案可咨询+csdrcc12345)

方案一:外采外销模式

适用于有稳定供应链的卖家。

这个方案的好处是从源头切断“买单”这个动作,店铺公司不属于增值税应纳税主体,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缺点是历史问题还在,如何把证据链做扎实是关键。

方案二:做涉税沟通,争取免税备案

适用于历史走过买单、现在想解决问题的卖家。这是目前实操下来比较可行的一条路,具体做法分三步:

第一步,整理完整的业务证明材料。

第二步,向主管税局提交免税备案申请。

第三步,争取税局的认可。

税局内部也有自由裁量空间,关键在于你的证明材料够不够完整、逻辑能不能说通。

这个方案的关键点在于,你不是去跟税局对抗,而是去沟通、去证明。很多老板怕找税局,觉得“我一去找他们,他们就要查我”。但实操下来的经验是,主动沟通永远比被动等通知要好。税局也是讲道理的,你带着完整材料去证明“我是做跨境电商的,只是以前报关不规范”,他们一般愿意给你一个整改的机会。

七、说句实话

如果你现在还在买单出口,同时公司账上又有大几百万、上千万的销售流水,那增值税确实是悬在头上的一个问题。

好消息是,主动沟通比被动挨打便宜得多。主动做免税备案、主动找税局说明情况,在税法层面是可以争取从宽处理的。等稽查来了再解释,成本完全不一样。

标签:
  • 财税合规案例
  • 财税合规案例分享
  • 财税合规方案
  • 核定征收